教技厅函〔2017〕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进一步落实以增加 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刘星发布时间:2018-07-08浏览次数:46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2017年5月,我部会同科技部对部分高校落实《意见》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各高校按照《意见》精神和有关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取得了积极进展,政策落实成效初步显现。督查中也发现有的高校存在落实《意见》不积极主动、对政策理解不深入、推进改革的措施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针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意见》精神的宣贯解读。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宣贯解读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中央、省市及高校落实《意见》相关精神与要求传达给一线科技人员,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意见》精神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营保障。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保障机制,加强成果转化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

  三、加大对科研辅助人员的激励。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研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科研辅助人员激励机制。

  四、完善兼职兼薪管理制度、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各高校要根据《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科研人员兼职兼薪行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财务报销负担等。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校认真组织,重点针对以上问题,对照《意见》任务要求,全面梳理相关工作,对本地区(高校)落实《意见》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送我部科学技术司,电子版发送gxc7937@moe.edu.cn。

  联系人:吴磊、张建华

  联系电话:010-66097937、66092093

  附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总结报告提纲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