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纵向科研项目预借发票业务流程变更的通知

发布者:刘星发布时间:2019-03-17浏览次数:2588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纵向科研项目在线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功能已调试完毕,即日起,纵向项目预借发票仅需在财务系统上申请,原科工院出具的《预借发票承诺函》取消,您可在科研系统自助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作为业务办理凭证,无需再次重复录入相关信息。

科研系统打印路径:科研项目-在相应项目右边操作列点击“业务办理”-预借发票

温馨提示:

1在新科研系统立项的纵向项目,老科研系统导入到新科研系统中的未办理过经费卡的纵向项目

项目立项/项目完善在工作日15:00前审核通过的,下1个工作日可以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工作日15:00之后审核通过的,下2个工作日方可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

2、老科研系统导入到新科研系统中的已办理过经费卡的纵向项目

完善后可随时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

3、首次办理预借发票需携带合同原件1份。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纵向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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