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校内合作(内转)业务流程变更及开放办理的通知

发布者:刘星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3375

全校师生: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师生办事效率,科工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对科研项目校内合作(内转)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即日起,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新版科研管理系统自助申请校内合作(内转),科工院审核通过后,师生可凭系统生成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入账调整单》完成内转,无需再提供双方签订的校内合作协议。

新版科研系统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经费自主权,项目负责人可在首次经费认领时自行拆卡(给项目成员建立子卡),分配子卡的总额度及此次认领经费的额度。作为对认领经费时直接拆卡的补充,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校内其他人员完成部分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可从自己的主卡中调整一部分经费给合作人员,完成“内转”过程。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路径:科研系统-科研项目-左边项目性质列表选择“横向”或“纵向”-在展示的项目右侧操作列选择“办理业务”-“内转”

1、点击新建卡,输入姓名(拼音也可)索引全校人员

2、在入账调整量处填写此次内转金额,如此次内转10万,项目负责人处输入-10,子卡处输入10

3、在预算处输入主卡各科目的调整量(负数),输入子卡各科目的调整量(正数),子卡的预算是总预算,应大于此次入账调整量,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进度分批内转,但不能超过子卡总预算。

4、根据审计相关要求,请在“调整原因”框中详细输入校内合作(内转)的具体事宜。

5、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6、科工院审核通过后,打印服务指引单,按服务指引单提示领取《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入账调整单》。

服务指引单打印路径:科研系统-入账办理-左边经费办理中选择“内转记录”

几点说明:

1、内转相当于额外再次建立项目子卡,子卡负责人会自动加入到该项目成员中,在自己的科研系统可查看该项目,并使用子卡进行出账。

2子卡预算总额度确定后不得调整,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内转模块给子卡拨付经费,也可在下次经费认领时直接认领到子卡。

3、已拨付子卡的经费不支持转回主卡。

4、税费、管理费仅能从主卡中列支,通过经费认领或者内转到子卡的额度均为净收入。

5、子卡有效期与主卡一致,结转/结算需同时办理。

6、受财务系统限制,老系统立项的横向项目,内转转出金额不含劳务费。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入账调整单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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