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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 09
    科研项目绩效提取审批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哈工大财〔2023〕22号)【办理地点】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192.168.43.161/)、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计财处窗口【咨询电话】0451-86210152(计财处)、0451-86210027/86210168(科工院过程管理中心)【申报材料】《报销预约单》;《绩效提取申请表》、《绩效报告》、《绩效考核表》(仅针对线下办理方式)【表格下载】科工院主页(http://keyan.hit.edu.cn—【常用下载】)【办理说明】线上办理方式(仅针对民品纵向项目):申请人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192.168.43.161/)→【科研项目】模块→对应源项目右侧“办理业务”→绩效发放→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显示“学校通过”后,在【科研项目】模块→绩效发放列表中查询本次申请记录,打印《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审批单》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附于《报销预约单》之后,并按计财处要求执行报销流程。
  • 2023.09 15
    关于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绩效提取】模块试运行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教师: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服务、提升师生办事效率,科工院会同计财处对科研项目绩效提取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升级。即日起,民品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中列支的绩效支出,可通过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发起业务申请,线上审核通过后,经费负责人可在平台自助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提取申请表》,无需执行线下审批流程,具体操作如下:一、办理路径申请人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192.168.43.161/)→【科研项目】模块→对应纵向科研项目右侧“办理业务”(图1)→绩效发放(图2)。(图1)(图2)二、操作说明1. 填报信息: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图3)(图3)2. 查看审核状态: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科研项目】模块→“绩效发放列表”(图4)点击“审核状态”查看审核进度(图5),点击“财务报销预约单号”可查看审核意见(图6-7)。若被退回,可根据审核意见重新编辑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图4)(图5)(图6)(图7)注:若申请人为项目内转子卡负责人,则发起业务后须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继续后续审批流程
  • 2021.11 05
    科研系统中预冻结、冻结状态项目(合同)的处理方法
    科研系统中预冻结、冻结状态项目/合同的处理方法【温馨提示】在研状态:项目/合同在系统登记结题日期前处于“在研”状态,所有相关业务功能正常开放;预冻结状态:自结题日期起顺延3个月内,该项目/合同自动转为“预冻结”状态,“出账”、“内转”功能关闭,其他功能正常开放;冻结状态:“预冻结”状态达3个月后,该项目/合同自动转为“冻结”状态,系统功能模块全部关闭,且不可新增立项。【预冻结项目/合同处理办法】【项目/合同未全额到款】:办理延期办理流程:科研项目—办理业务—变更—延期—填写信息并提交(协议类延期需先上传合同,审核通过后方可到窗口用印)—审核通过—打印《延期申请表》并签字盖章—科工院窗口归档备案,延期生效。【项目/合同已全额到款】:办理结题校内结题: 合同已全额到款且合同约定任务已完成,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不予开具《结题证明》;办理流程:科研项目—办理业务—结题—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通过—打印《结题申请表》、《结题承诺书》并签字盖章—科工院窗口归档备案并领取《结题通知单》;正常结题:合同已全额到款且合同约定任务已完成,委托方开具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办理流程:科研项目—办理业务—结题—
  • 2021.11 05
    科研项目结题归档、出具结题通知单
    科研项目结题归档、出具结题通知单【办理地点】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 科学园2H栋528室【办理流程】【线上部分操作流程】教师凭统一身份认证登陆校园门户网站(i.hit.edu.cn)→右下角【应用中心】选择“科研管理系统”→“科研项目”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右侧的“业务办理“ →“结题”,根据提示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相关结题材料(打印路径:“科研项目”-“项目结题”-对应结题申请记录右侧,按需打印《结题申请表》及《结题承诺书》);【线下部分操作流程】教师持结题相关材料到师生服务中心5/6号窗口/ 科学园2H栋528室,业务人员现场复核无误后归档备案并出具加盖科工院公章的《结题通知单》。【办理说明】“正常结题”情况仅针对以下情况:合同已全额到款,委托方出具合同完成的证明材料;“校内结题”情况仅针对以下情况:合同已全额到款,合同任务已完成,委托方未提出任何异议,但不予开具结题证明;“校内结题”情况仅针对以下情况:合同有到款,双方协商该合同不再执行,项目终止,经费不退回。1
  • 2021.11 05
    经费卡更名审批
    科研经费卡更名审批【办理地点】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办理流程】【线上方式】项目负责人凭统一身份认证登陆校园门户网站(i.hit.edu.cn)-右下角【应用中心】选择“科研管理系统”→对应科研项目→业务办理→项目委托→选择被委托人,发起委托申请→被委托人接受委托申请→委托人学院、科工院、财务审核通过→项目委托、项目经费卡更名完成;【线下方式】登陆科工院网站(http://keyan.hit.edu.cn),在“常用下载”列表中下载并填写《哈工大科研经费卡更名情况说明》→由经办人、原项目负责人和学院审批并加盖学院行政章→将《说明》提交至5、6号科工院窗口→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签字、用印→移交7号计财处窗口办理经费卡更名事宜。【办理说明】《说明》按用途分为“增加经费负责人”和“负责人离职”两种情况,经费卡负责人可按需选择;经费卡更名操作仅针对财务报销使用,并不针对科研管理系统中项目负责人变更。附件:《科研经费卡更名情况说明》附件:3
  • 2021.11 05
    校内科研项目间借款
    校内科研项目间借款【办理地点】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仅限线上+线下结合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线上方式】借入卡项目负责人登录门户网站(i.hit.edu.cn),进入计财处线上业务“校内项目间借款申请服务”→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借出卡项目负责人审核→科工院审核→计财处审核→通过后,计财处打印表单并在财务系统做账务处理;【线下方式】师生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cwc.hit.edu.cn),在“下载专区”中选择“其他类”,下载《校内项目之间借款申请表》→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持《申请表》至师生服务中心5/6号科工院窗口→业务人员审批签字后返还材料→师生持材料至7号计财处窗口办理后续事宜。【办理说明】借入卡性质须为科研经费卡;借出经费卡须为以数字25、20、44、38开头的经费卡;项目名称请做脱密处理,项目编号需准确填写;单次申请只能填写一位借入经费卡负责人名下的一张借入卡号,有不同卡借款需求请另行申请;单次申请只能填写一位借出经费卡负责人名下的一张借出卡号,借出经费卡余额不得小于本次借款额度;线上申请若退回,请查看“处理意见”并进行相应修改后重新提交申请;若遇技术或财务相
  • 2021.11 05
    (在校学生)科研系统临时账号审批
    (在校学生)科研系统临时账号审批【办理地点】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科学园2H栋528室【办理流程】学生登录科工院主页(keyan.hit.edu.cn)→常用下载→下载并填写《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申请表》→本人、导师及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及学工办公章→持《申请表》到办理地点→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提交至后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创建系统临时登陆账号,并自动发送短信通知学生科工院审核时效:后台接受申请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说明】 本业务为承诺事项,学生提交《申请表》后无需现场等待;临时账号自开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需继续使用,须重新申请。附件:《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使用申请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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