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手续(科工院会签)

发布者:侯一心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652

【前置条件】教师已妥善处理好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和相关专利

【办理地点】师生服务中心6号窗口,86210027(科研项目线上会签)

科学园2H506,86418242(专利线上会签)

【办理流程】人事处通过校园门户网站向科工院发起会签流程→科工院线上审核通过(或提示教师依据审核意见处理完毕相关事务后审核通过)

【办理说明】

一、办理离职会签前,教师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须无任何负责的、执行中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实际已结题的科研项目,须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完成结题、结算/结转备案。

办理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对应科研项目→业务办理→结题→按结题类型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并查看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审核通过后持系统生成、并已经过学院会签的《结题申请表》(“校内结题”还需《结题承诺书》)至师生服务中心科工院窗口或科学园2H528室→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将结题材料线上归档并出具加盖科工院公章的《结题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对应项目后的“业务办理”中发起结算/结转申请→财务主管审核通过,教师持《结题通知单》及《结算/结转申请表》至明德楼E206室办理结算/结转手续;

温馨提示:由于项目结题、结算、结转需要满足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准备材料需一定时间,请相关教师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2.实际尚未结题的科研项目,须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完成项目委托

办理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对应科研项目→业务办理→委托→选择被委托人,发起委托申请被委托人接受委托申请→委托人学院、科工院、财务审核通过→项目经费卡更名→项目委托完成

二、办理离职会签前,还须妥善处理好本人负责的专利,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本人为发明人代表的授权专利,权利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需托管给学校并上交专利证书或委托给该专利的其它发明人(需为教师),移交专利证书。两种情况均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离校专利事务委托声明》;

2.所有本人为发明人代表的申请中的专利,权利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需委托给该专利的其他在校发明人(若无其他教师,可委托给学生),并由被委托人负责该专利的后续申请事宜。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离校专利事务委托声明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离校专利事务委托声明》.docx

现发明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