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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 15
    关于横向科研项目预借发票业务流程变更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师生办事效率,科工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对横向科研项目预借发票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即日起,预借发票仅需在财务系统上申请,原科工院出具的《预借发票承诺函》取消,您可在科研系统自助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作为业务办理凭证,无需再次重复录入相关信息。纵向项目预借发票自助打印立项证明功能下周开放,具体以科工院发布的通知为准。温馨提示:1、在新科研系统立项的横向项目(先票后款的)项目立项在工作日15:00前审核通过的,下1个工作日可以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工作日15:00之后审核通过的,下2个工作日方可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2、老科研系统导入到新科研系统中的已办理过经费卡的横向项目可随时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3、首次办理预借发票需携带合同原件1份。4、新版科研系统上线初期立项的横向项目,因系统升级,未生成经费卡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项目信息中经费卡、来款模式、发票税率字段为空的,请先联系科工院补充信息后再次打印。联系电话:86418144《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横向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样式
  • 2018.11 09
    关于科研项目证明用印事宜的通知
    各位教师:由于近期办理“科研项目证明”用印事宜较为集中,为避免材料不合格教师需多次往返科工院,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平公正,请各位教师先将拟用印的“科研项目证明”扫描件发送到邮箱:86414460@hit.edu.cn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科工院会通知您前来办理。注:1、若科研项目在科研系统中可以查询,不需携带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需携带;2、若教师本人非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定,工作量(经费)分配比例科工院会备案备查;3、横向项目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4、发送给科工院预审的《科研项目证明》中涉及的各项目负责人应已完成签字,在邮件内容中务必注明办理科研证明人员的姓名、职工号及手机号;5、《科研项目证明》上无需各科研业务部门先签字,预审通过后,请直接到科学园2H栋508室办理用印事宜。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心2018年11月9日
  • 2018.10 28
    关于民品横向项目合同备案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民品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即日起,民品横向项目立项要求有如下变更:1、对于新立项的民品横向科研项目,合同还未用印的,科工院需保留2份双方盖章的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请各位教师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最终用印的合同数量符合要求。科工院未收到合同原件前,该项目的经费认领不予通过。后续签订的所有与该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科工院均需保留2份。2、对于2018年签订的已用印的民品横向合同,请于11月30日前送1份双方盖章的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至科工院(师生服务中心5号窗口或2H栋528)备案,请在合同原件上标注科研系统项目编号(MH+2018+4位流水号),超期未提交的,与该横向项目相关的所有业务科工院不予受理。后续签订的所有与该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科工院均需保留1份。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心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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