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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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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 25
    科研经费支出约定外协费用申请表(暂行)
    科研经费支出约定外协费用申请表(暂行).docx
  • 2025.12 25
    科研约定外协业务办理流程(暂行)
  • 2025.04 28
    关于规范科研“出账合同”签订前采购程序的通知
    关于规范科研“出账合同”签订前采购程序的通知.docx
  • 2025.04 28
    业务指南
    1.业务指南——项目投标、申报部分.pdf
  • 2019.03 26
    关于科研项目校内合作(内转)业务流程变更及开放办理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师生办事效率,科工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对科研项目校内合作(内转)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即日起,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新版科研管理系统自助申请校内合作(内转),科工院审核通过后,师生可凭系统生成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项目入账调整单》完成内转,无需再提供双方签订的校内合作协议。新版科研系统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经费自主权,项目负责人可在首次经费认领时自行拆卡(给项目成员建立子卡),分配子卡的总额度及此次认领经费的额度。作为对认领经费时直接拆卡的补充,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校内其他人员完成部分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可从自己的主卡中调整一部分经费给合作人员,完成“内转”过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路径:科研系统-科研项目-左边项目性质列表选择“横向”或“纵向”-在展示的项目右侧操作列选择“办理业务”-“内转”1、点击新建卡,输入姓名(拼音也可)索引全校人员2、在入账调整量处填写此次内转金额,如此次内转10万,项目负责人处输入-10,子卡处输入103、在预算处输入主卡各科目的调整量(负数),输入子卡各科目的调整量(正数),子卡的预算是总预算,应大于此次入账调整量,项目负
  • 2019.03 26
    关于合作单位经费外拨流程变更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提高师生办事效率,科工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对科研项目联合承担单位(合作单位)经费外拨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即日起,我校牵头的项目(课题)给合作单位拨付经费,可通过新版科研管理系统自助申请,科工院审核通过后,师生可凭系统生成《科研项目合作单位经费外拨审批单》完成外拨,无需再额外办理“第二类: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中明确说明,需要支付给合作单位的研究经费”减(退)免间接经费(管理费)审批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纵向项目录入及完善阶段在新增纵向项目时准确录入留校经费及合作单位经费情况;历史项目完善时由科工院代为录入。合作单位必须是项目申报时任务书/合同书/计划书中明确的合作单位,不包括项目立项后与外单位签订的外协类合同。2、经费认领阶段经费认领时,明确此次认领经费中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额度。3、合作单位经费外拨操作流程路径:科研系统-科研项目-左边项目性质列表选择“横向”或“纵向”-在展示的项目右侧操作列选择“办理业务”-“外拨”进入外拨页面,可查看各合作单位已拨款情况和剩余外拨额度,在“外拨经费”框中输入此次外拨金额,提交即可。科工院审核通过后,打印
  • 2019.03 17
    关于纵向科研项目预借发票业务流程变更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纵向科研项目在线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功能已调试完毕,即日起,纵向项目预借发票仅需在财务系统上申请,原科工院出具的《预借发票承诺函》取消,您可在科研系统自助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作为业务办理凭证,无需再次重复录入相关信息。科研系统打印路径:科研项目-在相应项目右边操作列点击“业务办理”-预借发票温馨提示:1、在新科研系统立项的纵向项目,老科研系统导入到新科研系统中的未办理过经费卡的纵向项目项目立项/项目完善在工作日15:00前审核通过的,下1个工作日可以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工作日15:00之后审核通过的,下2个工作日方可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2、老科研系统导入到新科研系统中的已办理过经费卡的纵向项目完善后可随时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3、首次办理预借发票需携带合同原件1份。《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纵向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样式如下: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心2019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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