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评奖办已完成初审工作,现将我校通过初审的成果予以第二轮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15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科工院。
联系电话:0451-86414151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26年1月4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要求,评奖办已完成初审工作,现将我校通过初审的成果予以第二轮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15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至科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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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2026年1月4日